"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核心要义,它在自然观上克服了控制自然的机械自然观,坚持实践基础上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科学自然观;在价值观上摒弃了个体主义价值论和有机体整体主义价值论,以共同体整体主义为价值取向;在方法论上继承了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系统思维和矛盾分析方法,对于推动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解决全球生态问题具有指导性意义,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理论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