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公正及司法公正之思辨

作者:陈闻高
来源:四川警察学院学报, 2021, 33(04): 24-32.
DOI:10.16022/j.cnki.cn51-1716/d.2021.04.003

摘要

公正就是公平正义。公平指公道、平等,处理事情不偏袒某一方。司法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底线。正义指正当之理,有利民众之事,具有人民性。正义要对政治、法律、道德等是非、善恶作出评判。法律有实体和程序的二元正义。一般在无法求得案情真实之时,才会舍弃实体正义,单纯追求程序正义。如不是这种局限,而人为地割裂实体和程序,就有非正义因素。法律的自由裁量,应以公平正义为指引。公正纵然有历史性和相对性,但其仍是协调社会关系的普遍准则。公平正义的实现有赖于法治。司法公正虽是一种有限公正,但它仍是法治社会被广泛认可的社会公正。

  • 单位
    四川警察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