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新修订《档案法》规定,县级以上各级档案馆的档案,应当自形成之日起满二十五年向社会开放。武义县档案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指出,到期馆藏档案的开放审核是推动综合档案馆各项业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到2025年,武义县档案馆到期需完成开放审核的馆藏档案达200多万件,若完全依靠馆内现有力量,短期内不可能完成如此繁重的任务;若依托档案服务企业购买第三方服务,需筹集资金逾693万元,现有财政资金难以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