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SDPR-2023-0180003鲁水规字〔2023〕3号各市水利(水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现将《山东省水利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23年7月5日山东省水利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科学、客观、公正评价水利工程专业技术人才,建设高素质的水利工程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促进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省有关职称制度改革文件精神,结合我省水利工程专业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