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三权分置"是制度演变的适应性选择,具有时代正当性。土地制度作为国民经济体系的子系统,其运动变化必然遵循系统论和矛盾论的基本原理,在唯物史观视域下探讨从"两分"到"两合"土地制度演变的历程:土地制度变迁是社会主义内在逻辑演变的外在表现;"耕者有其田"是社会主义新中国的逻辑起点;集体所有制是社会主义新中国的逻辑目标;"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社会主义发展的现实逻辑";三权分置"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新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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