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判决的可执行性研究

作者:赵永刚
来源:法制与社会, 2018, (15): 110-111.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05.287

摘要

执行依据是执行机构据以执行的根据,应当具有给付内容,一般限于给付判决。对于确认判决是否适于执行,历来存在争议。根据审执分离的原则,执行法官无法直接对执行依据进行解释,从而使得执行程序陷入僵局。确认判决是否一律不可执行,如何准确理解并允许符合特定条件的确认判决进入执行程序,已成为执行条线亟待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