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跨境劳务的接受方在多个国家(地区)有生产、经营场所时,该跨境劳务的生产、经营场所的界定方法主要有:直接使用法、直接递送法和再分配法。本文结合案例分析了三种方法的界定规则。

  • 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