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领土争端案件中的证据大多以历史资料的形式存在,但并非所有历史资料都具有证据资格与较强证明力。国际法院在多年裁判实践中通过类比国内证据法原则与规则,考虑国际司法的特点以及争端的具体事实与情况,在司法实践中逐渐发展出一套与证据相关的规则或做法,包括考虑证据的关联性、真实性、时间性、可靠性和权源性规则。依据这套与证据相关的规则或做法,国际法院在不同的案件中对历史资料的证据价值有不同的评价与认定。一般而言,历史资料若缺乏客关联性和真实性,则不具有证据资格。但即使具备了证据资格,一些证据材料也可能会因为其来源、内容等原因,难以形成相互印证的证据链。国际法院的裁判活动及其判例对国际法规则的解释和适用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值得认真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