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晋文旅发〔2022〕34号各市文化和旅游局: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文化和旅游系统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通知》(办综执发〔2021〕20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举报投诉办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办综执法〔2022〕72号)相关规定和要求,我厅对《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文化市场投诉举报受理和处理工作规范》(晋文旅办发〔2021〕102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文化市场投诉举报受理和处理工作规范》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