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最早是形容词,释义为"罕见的,奇异的",主要在句中作谓语和状语。在句法位置改变、词义变化等因素的共同作用下,"怪"在明代发展出程度副词用法,表示"很,非常"义,在句中作状语。随着使用频率不断上升,程度副词"怪"在清代发展成熟。主观性增强和隐喻是"怪"语法化的重要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