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同案同判在司法裁判过程中究竟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司法裁判具有依法裁判和个案正义的二元性质,它们都是司法活动不可放弃的构成性义务,也都是法官的道德义务。同案同判属于依法裁判的衍生性义务,其含义本身就蕴含于依法裁判之中。这种义务虽然是司法裁判的一般性要求,但只具有初始性,始终存在着被其他更重要的理由所凌驾的可能。但是,同案同判具有"溢出"依法裁判之外的表征性价值,也即形式正义的可视化和可预期性的显现化。它并非实操的方法论原则,而是司法裁判之社会效果或者说司法公正的一种价值符号。

  • 单位
    中国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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