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传统村落是文化旅游资源中的瑰宝,生动反映了社会发展的痕迹,孕育了丰富的文化遗产,承载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乡愁情思,是珍贵的人文资源、难得的旅游资源,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和较高的经济价值。立法保护是传统村落保护工作的刚性保障。《南宁市扬美古镇保护管理条例》的出台开创了南宁市单独为一个行政村进行立法先例,使扬美古镇保护管理工作的开展有法可依,其实践经验对其他传统村落保护具有参考和借鉴意义。本文先阐述扬美古镇立法保护的现状,然后指出扬美古镇立法保护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杨梅古镇立法保护建议,以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