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美国默罕默德·阿里法案中的《经纪人制度》、《裁判员制度》、《运动员制度》和我国现行的《运动员制度》、《裁判员制度》、《体育经纪人制度》进行解读与比较,认为:美国默罕默德·阿里法案中各项管理规制具有"定量"和"定性"的双重标准,为赛事运作提供规范化、法制化的规矩准绳;我国各项制度的部分条例与职业化拳击赛事发展不合时宜,亟待推陈出新。中美职业拳击赛事管理规制的解读与比较带来的启示:完善的经纪人制度;修订运动员制度和;健全职业拳击拳赛裁判员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