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义务教育的管理主体是县级人民政府,以县域为单位研究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专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对粤北S县调研发现,S县教师专业发展总体专业精神较好,但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有待加强,专业认同较低,亟待提升。受性别、任教学段、教龄、职称和学校区位等因素的制约和影响,教师专业发展水平表现出差异性。基于此,应加快推进"县管校聘"改革,满足教师内部心理需求,改善城区教师的生存境遇,开展培训者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