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六条诏书"为中心内容的汉代刺史制度较好地解决了监察权和行政权的关系问题,既能确保监察权的独立行使,又能有效防止监察权对行政权的侵扰。这一制度背后所包含的政治智慧和治理逻辑,能够给中国当前的地方监察体制改革带来多方面的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