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对我国药品损害赔偿的现状分析,借鉴国外的药品损害赔偿制度,综合我国的基本国情和目前所具有的条件,建议国家充分利用我国的国情特点和制度优势,建立起以政府为主导,多方共同承担风险,多方共同监督管理的专门用于救济或者赔偿在药品损害事件中受害人的人身、财产损失的药品损害赔偿基金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