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长城保护公益诉讼的诉前程序在解决长城保护问题上起着重要作用。长城保护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具有正当基础,一方面源自于检察机关监督权的二元性、检察权与行政权的平衡,另一方面源自于检察权的监督与保障职能。当前,规制长城保护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的法律体系不断健全,长城保护公益诉讼的诉前程序在实践中得到了有效地运用,但也存在不足。为此,完善长城保护公益诉讼的诉前程序可从诉前程序检察建议制度、公告制度、磋商制度等方面出发。

  • 单位
    河北地质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