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政文化研究不应当仅仅满足于泛泛谈论宪法意识、宪法制度、宪法行为、宪法实施等问题,而是应该深入核心,发掘其之所以然的深层次文化结构因素。在具体研究范式上,宪政文化应以观念为研究对象,以哲学抽象为基本工具,围绕认识论、哲学形态和具体思潮、理论的路径顺次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