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如何救济遭受顶岗实习劳动伤害的学生,理论界和实务界都存在较大的分歧与困惑,争论的焦点集中在顶岗实习劳动伤害法律关系性质的认定上,争论的核心问题是顶岗实习关系与劳动关系是否具有同一性,并依此得出是否应适用工伤保险法律制度救济受害学生。劳动关系否定说有其法理上的合理性,但未从现实的角度充分考虑对遭受顶岗实习劳动伤害学生的合理保护;劳动关系肯定说有悖法理学基本原理,但考虑了在立法滞后情况下对顶岗实习劳动伤害学生的公平救济;劳动关系比照说认识到了顶岗实习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及相似性,但仍会产生法律适用的不确定性;特殊法律关系说看到了顶岗实习关系的特殊性,并认为顶岗实习劳动伤害法律关系应当认定为一种特殊的法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