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专利侵权警告函的正当性判断

作者:韩文津
来源:人民司法, 2023, (08): 81-84.
DOI:10.19684/j.cnki.1002-4603.2023.08.012

摘要

<正>【裁判要旨】发送专利侵权警告函属于正当专利维权行为还是构成商业诋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需要根据权利人的权利状况、侵权警告的具体内容、发送对象及方式等多种因素,综合判断权利人在发送侵权警告函时是否尽到必要的谨慎注意义务,依据的涉嫌侵权事实是否具有较高程度的确定性。如果发送侵权警告时未善尽谨慎注意义务,以编造、传播虚假或误导性信息的方式损害竞争对手的商誉,则构成商业诋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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