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唐朝自建立后,政治、经济、科学文化都得到了空前的发展,中国的法制建设也进入了一个新高潮,其成熟完备的律令体系,对当时及后来的王朝都产生过积极作用。元朝的法制在军事、民事制度建设方面有可称道的地方,不过仍不能与唐朝之法相比较,由于过分强化民族意识,造成了立法司法刑罚上的某些退步,形成了一种狭隘偏执的法制思想,不利于多民族国家的稳定和发展。可以说元朝的法律相对唐朝是历史前进脚步的羁绊,是对唐朝法律的反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