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行政补贴可有效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发展,但也容易对公平市场秩序产生负面影响,不利于营商环境优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可在一定程度上调整和优化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引导行政补贴法治化、规范化。但在实体上,《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关于行政补贴公平竞争审查的违法判断标准界定不清导致适用困难;在程序上,自我审查模式存在天然制度运行缺陷、监督力量缺失等问题。因此,需要通过审查制度法治化、审查标准指南化、审查人员专业化、审查示范特色化、审查监督公开化来优化行政补贴的公平竞争审查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