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关于物权的绝对性或相对性的争议,妨碍当前扭转贫富差距悬殊的收入分配改革。将物权按状态结构分解为静态物权和动态物权,前者是绝对性物权,后者是相对性物权,两者既对立又统一。其对立统一的法理辨析,是在收入分配改革中认识和处理存量财富与流量收入关系的钥匙。已明确归属权的存量财富是一种绝对支配权,扩大贫富差距的根源是物权动态行使中的流量收入,改革的重点对象是依法规制影响流量收入的权力配置,特别是防止一些不公平收入由少数人占有而让其他人承担成本。为此,以民主政治的力量构建规制收入分配格局的法律制度,尤其应加强社会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