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驾驶技术的发展,使得无人船舶成为可能。但是在现行国际条约和国内法下,适当配备船员是保证船舶适航的必要条件。无人船舶可能因船上无人操作而无法满足船舶配员的要求;岸上操作人员因不在船上也无法被认定为船员,无法享有船员的权利、承担船员的义务。现行制度需要做出适当调整,或者采用法律解释的方法加以适用,缓和船舶配员的要求、扩大船员的范围,方可适应、促进无人船舶技术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