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警务组织形态现代化是公安体制机制改革的价值追求,现代化的警务组织形态离不开法治保障。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警察权必须摆脱“司法企业化”,回归到法治框架内,遵循宪法规定的警察权配置原理,依据法定职权运行。警察权配置原理要求遵循社会治理法治化、智能化、社会化、规范化理念,警力资源管理体制、管理流程和警务科技协同发力,实现警务指挥高效合成有力、警务资源集约节约。我国现行铁路警务运行体制存在铁路司法改革遗留的劳资保障不力、不利于合成作战等问题,制约了警务效能的发挥。因此,应遵循法治政府建设背景下的警察权配置原理,结合社会发展需求,改现行宏观管理体制为属地省以下垂直管理,构建“以地保车”的铁道警务运行体系,依法分级分类推进我国铁路警察体制改革,促进警务组织形态实现现代化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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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武汉大学; 铁道警察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