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陕政函[2021]128号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你们《关于宝鸡至坪坎高速公路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的请示》(陕交字[2021]88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及《陕西省收费公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宝鸡至坪坎高速公路设立岩湾收费站(K640+931)和宝鸡南收费站(K60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