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司法是环境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生态文明建设中承担着重要职责。司法改革以来,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直属之林区中级法院及所辖祁连山、白龙江、洮河、子午岭、小陇山5个基层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守正创新、担当作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成为展现林区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重要窗口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