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类与环境,两者存在于统一体中,而环境直接影响着人类的生存。直面"环境危机",实质是人类的生存危机,我们必须以环境立法规范自己的环境行为。但倘若我们的环境规范不能正确反映环境伦理,则将不会获得任何有意义的结果。本文以解析环境问题的实质切入,从自然的生存权、地球有限性、人与自然共依存、代际公平和代内平等、可持续发展等进行阐述,力求阐明国际环境立法须基于环境伦理基础,以期国际环境立法切合客观实际,达良法善治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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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国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