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中国农村的贫困经历了三个不同时期,即农村改革前30年的整体性生存贫困,农村改革后20年的区域性生存贫困和21世纪两个10年的结构性贫困。在不同阶段,贫困的性质不同,减贫的目标就不同,从消除饥饿,满足温饱到增加农民收入,并最终消除贫困。目标不同也导致减贫的手段不同,从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增加粮食产量到发展农村商品经济,促进农民收入增加。党的十八大以来实施精准扶贫战略,通过推进贫困地区现代化,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的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在贫困地区现代化基础上实现了消除贫困的目标。在实现消除绝对贫困的目标以后,脱贫的成效能否保持,贫困村和贫困户能否实现可持续发展,仍然有赖于贫困地区能否持续地推动现代化。

  • 单位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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