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回顾了改革开放四十年以来中国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发展。中国自建立市场经济体制以来,就开始创建具有中国特色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在经过国家力量自上而下的形塑下,该项制度呈现较强的国家主导特性,具有强制的行政属性,但也因此带来制度执行中面临的其他主体参与不足、协商空间不大等问题。然而经过四十年的市场经济发展,集体协商制度的外部环境发生深刻变化,各方主体力量开始介入集体协商空间,以期输出规则力量和稳定劳动关系,并形成类型化的新趋势。

  • 单位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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