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杭政办函[2018]128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对标上级禁毒办提出的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十大条件""七个不发生""四升四降"的工作底线,推进我市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创建任务,根据国家禁毒办的部署以及《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考评细则》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进一步强化组织保障。各地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创建工作对全面深化禁毒人民战争、开创新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