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出土岳麓秦简之秦律中可见“不同父者,不得相认为兄、姊、弟”的规定,一方面反映了秦代民间社会中存在大量依母系血缘确认兄弟姐妹的现象,另一方面也透露出统治者强调亲属观念中的“同父”原则。从社会习俗看,母系血缘上的重要性即使到了汉初,也仍有相当的影响力,然而在传世文献中“同父为兄弟”则更为常见,成为史家与儒者公认的正统亲属观,并进一步与宗亲观相联系,且这一观念的明确表述可上溯至先秦时期。因此,秦代法律对亲属关系中“同父”原则的强调既出于匡饬风俗的需要,也体现了对传统宗亲观的发扬与强化。
- 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