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京市监发〔2022〕11号市市场监管执法总队,各区市场监管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金融局、行政审批局、综合执法局,燕山市场监管分局,市局机场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各事业单位:为贯彻北京市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要求,支持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等重点功能区高标准、高质量发展,按照市政府关于部分重点功能区管理机构和区政府有关部门行使一批市级行政权力等事项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