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从法哲学角度看,特权是指不符合"应得原则"或近现代分配正义原则、无正当性的、损害社会公正或正义价值的任何利益,即不具备合法性、正当性的利益。这些利益包括物质、精神、资格、机会等各种各样能够满足某种需要的利益。它与近现代社会的人权、正义等价值和共和、民主、法治原则,是格格不入的。反特权是人类社会持久的任务。

  • 单位
    西南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