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农村宅基地是保障农民安居乐业和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对保护农民权益、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新一轮机构改革和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都明确了农业农村部门承担宅基地管理和改革工作,在"三定"方案明确部门职责的基础上,当前宅基地工作的重心是加快职能交接,确保农民住宅建设用地供应、宅基地分配、农民建房规划管理等工作连续性和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