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质概念是内涵存在与外延存在者的统一,是对立统零的根本特征和矛盾同一的适用范围所构成的共同体。存在者乃是历史上优先的所在,是存在的存在形式。存在者必须存在,存在必定是存在者的存在,存在与存在者相互依存于物质共同体之中。不过,存在却不是存在者。逻辑上的存在作为普遍性,比特殊性存在者更优先。然而,在逻辑上优先的存在和在历史上优先的存在者,却在整体中构成物质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