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200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公司法》第五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2015年,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联合发布了社会责任系列国家标准,其中包含了《社会责任报告编写指南》。2019年,润灵环球ESG(环境、社会责任、治理)评级报告显示,沪深两市A股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报告发布数量已由2009年的371份增长到2018年的851份。可见,履行社会责任并进行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已成为企业日常经营中的一部分(见图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