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协调是事物发展的一种状态,是事物存在和演化的基本方式,是社会发展过程中正确处理各种关系的根本参照标准。协调发展,彰显了马克思社会发展理论区别于西方主要社会发展理论的内在特质,是马克思关于社会发展的关键和社会进步的根本目标。协调的目的就在于摆脱发展问题上的唯经济增长、物质崇拜、不顾生态、发展的不可持续、发展范式缺乏正当性意义上的规范理性引导和制约等多重弊端,解决的是制约美好生活实现的不平衡、不协调的社会现实问题。协调既是发展的手段也是评价发展的标准和目的,只有践行协调发展,才能够为社会总体的有序性和美好生活的建构创造良好的现实环境,实现社会辩证发展、系统发展和整体发展的价值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