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互联网资产管理暴露出的内部和外部风险亟需适当性法律监管予以抑制,但传统金融分业监管模式易导致监管真空和监管套利现象发生而疲于应对互联网下资管混业趋势。"穿透式"监管模式秉承功能监管、行为监管理念迎合互联网资管特征,成为规避监管漏洞、维护投资权益、促进行业创新的一剂良药。分业模式遗患及配套制度缺失令"穿透式"监管模式施行仍存在阻碍,可以考虑从完善资管立法、统一信托关系、统筹监管机构、明确监管标准、搭建信息平台等层面进行制度改良推动"穿透式"监管落实。

  • 单位
    中国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