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在减轻纳税人负担、促进跨境投资贸易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中非目前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还存在如下问题:常设机构认定标准不统一、"居民"条款界定不一致、税收饶让条款不对称、税种范围更新不及时以及解决税收争议条款不完善等。目前,中非已签署18个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其中12个协定已生效。许多与中国有贸易往来的非洲国家尚未签署此类协议,考虑到中非经贸关系的发展趋势,中国应加快与非洲国家谈签或修订双边税收协定;协定中应完善对合伙企业居民身份和电子商务中常设机构的认定;协定应引入仲裁条款解决税收争议;中非间应形成适合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范本;应积极推进建立中非税务合作机制。只有重视并完善中非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中存在的问题,才能为中非间经贸发展提供完善的法律制度保障,助力中非经贸关系长期健康稳固发展。

  • 单位
    中国社会科学院西亚非洲研究所;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