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人工智能伦理监管中,平衡技术发展与监管的关系十分重要。这需要根据人工智能的技术特点采取不同于传统监管模式的做法。日本的思路是政府设定目标、企业自主规范、多元主体参与,并依此构建了软法范式的监管制度。该制度强调技术发展优先,注重不增加企业制度成本和不损伤技术研发积极性,通过软法性质的原则、指针来引导企业预防伦理事故,达到既维护社会价值又促进技术发展的目的。日本的监管模式体现了“敏捷监管”的观点,也彰显了日本特有的行为方式。日本经验显示,对变化快、复杂且应用前景不确定的新兴技术,软法范式不失为一种有效的监管。但同时也需要构建激励企业的机制,完善高伦理风险领域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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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