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刑法修正案(九)》引入"数额+情节"定罪量刑标准,意在解决贪污罪地区间量刑不均衡问题。为考察这一修法的实际效果,本文以判决地区、判决时间、采纳数额与情节为自变量,以自由刑量刑结果为因变量进行实证分析。分析结果显示,贪污罪自由刑量刑结果虽仍具显著差异,但已有所缓解。其中,数额因素的改善作用有限,情节因素的改善作用明显。对此,需要审慎采用数额变动方式,厘定特殊情节适用与内涵,加强普通情节范围与作用,以有效应对贪污罪量刑的地区差异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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