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代中国人权基于自身文化主体性而内生性发展,属于转型人权而非理念定型人权,是我国宪法规范的“民生性—民权型”人权形态,与西方的“政治性—分权型”属性相分殊。在使命型政党政治引领下,诸人权发展机制结构耦合、系统运作,具备极强的稳定秩序、转危为机和创新发展能力。当代中国宪法建基于“以人权联结国家与个人”“以人权成就人”的价值之上,成功将人权整饬为社会团结、行动有序和发展向善的建设性因素。中国“国家治理主义”文化传统与执政党的使命性、国家定位的积极职责性、宪法的行动纲领性相统一,催生出积极促进人权与司法救济人权并行的宪法模式;其以人民性为人权制度根基,以平等共享为人权原则,与严重单极化和深度内卷化的西方人权形成反思参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