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种历史背景及美国的文化变迁导致了道德真空,传统的道德信仰以及道德专家都被边缘化,生命伦理学在被当作西方后-基督教、世俗社会的道德指南而普遍受到拥护。而四原则的模糊性大大降低了四原则中的任何一项原则提供规范性伦理内容的可能性。儒家思想既有特殊的、植根于中国历史的道德意识,也有伴随它的普世的道德考量。面对当今西方世俗社会所遭遇的经济与文化双重危机,用儒家道德作为道德-理论基础显得更具有说服力,中国生命伦理学的发展则需要立足于本土文化,对四原则进行重新考虑和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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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香港浸会大学; 莱斯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