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虐待儿童是普遍存在的全球性社会问题,通过对国外在立法、司法、执法等层面的虐童行为治理方式进行透视,可发现在法律体系方面,一些国家基本形成了体现正义与秩序的立法价值、法律主体宽泛、行为界定清晰、治理结构多元的虐童行为治理法律体系。在司法救济方面,一些国家建立了专门审理虐童行为的机构、确立了守持切适的刑罚裁量标准。在行政支持方面,一些国家建立了完备的强制报告制度、强大的社会性防控保障体系和儿童福利保障制度。防控虐童行为发生、提升预防虐童行为发生治理能力水平,建立系统而完善的虐童行为治理法律体系是基本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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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陕西师范大学; 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