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案例:16周岁的胡某系阳光中学学生。2014年5月30日下午,体育教师杨某因需要外出学习,无法给胡某所在班级上体育课,便提前通知该班体育委员孙某,让其在课堂上组织其他学生开展体育活动。在这节体育课上,孙某组织胡某、张某等人一起踢足球。然而,胡某在参与足球运动过程中不慎摔倒,无法站立。班主任闻讯后,将胡某送往医院接受治疗。胡某在医院治疗期间,总共花费了6万余元。伤害事故发生后,胡某的父母多次找到学校,就赔偿事宜进行交涉。201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