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重大行政决策类规范性文件"是由"重大行政决策"与"规范性文件"建构而成的复合概念.实践中无论是对重大行政决策抑或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都无法将"重大行政决策类规范性文件"完全纳入其中."重大行政决策类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具有推动重大行政决策类规范性文件法治化、优化法治政府建设与行政首长负责制、衔接各种合法性审查制度发展等审查"刚需".通过对"重大行政决策"与"规范性文件"目前接受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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