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皖人防[2020]2号各市人防办、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为贯彻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安徽省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建设审批改革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2020年1月14日安徽省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建设审批改革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安徽省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皖政办[2019]16号),进一步规范全省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建设审批工作,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