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今年6月,人社部、财政部、国资委、全国总工会、全国工商联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加强技能人才培养的指导意见》,部署全面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新型学徒制。培养目标以符合企业岗位需求的中级工、高级工及技师、高级技师为主。培养期限为1至2年,特殊情况可延长到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