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芝加哥学派的理论旗手伊斯特布鲁克法官(Frank H.Easterbrook)在其名篇《网络空间与马的法律》(Cyberspace and the Law of the Horse)中,提出了一个颇具挑衅性的命题。在他看来,所谓网络法,与"马"的法律并无本质不同。法律世界并无新鲜事,网络法的那些事儿,无非是传统财产、合同和侵权法在新领域的延伸,法律经济学的成本—收益计算可以毫无阻碍地切割与处理一切网络法